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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外出请假工作的通知
2020-07-17 13:12     (点击: )

 

 

           

 

 

 

筑院通字20205号

 

 

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教职工外出请假工作的通知

 

校园是疫情防控的重点区域。贵阳学院毕业年级学生返校在即,为确保全校能按计划平安开学,疫情防控期间全校教职工原则上不能离黔。现就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外出请假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请假程序

(一)教职工外出3天以内,须提前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或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同意,报人事处备案后才能外出。

(二)外出4天至14天,必须提前书面申请,报所在部门或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审批签字同意,经联系或分管校领导和分管人事工作校领导批准,报人事处备案后才能外出。

(三)外出15天及以上,必须提前书面申请,报所在部门或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审批签字同意,经联系或分管校领导和分管人事工作校领导审核,报学校校长、党委书记审批同意后,报人事处备案后才能外出。

(四)处级以上干部外出还需按干部管理程序进行审批。

二、严格外出要求

(一)严格外出书面报告。

外出教职员工必须提供书面报告,如实报告外出的目的、时间、接触人员、出行线路与交通工具、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

(二)严格外出地区管控。

严控教职工外出疫情严重的省份或地区,严管外出省外其他低风险省份,确需外出,须提前书面申请,向所在部门或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报告签字同意,经联系或分管校领导审核,报学校校长、党委书记审批同意,报人事处备案后才能外出。

(三)严格返筑后隔离

教职工外出活动不得违反国家、省、市及学校疫情期间的相关规定。外出外省教职工返筑后必须按要求到社区进行报备,并按“对校园的管控要严于对社会管控”的要求,先居家隔离观察14天后才能返校,赴疫情重点省份返筑的教职工按省市有关规定进行隔离。

三、严格责任落实。

各部门、各教学院党政负责人为疫情防控期间所在部门教职工外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教职工严格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教职工如有违反上述规定,按疫情防控期间国家、省市及学校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特此通知。

 

 

贵阳学院

2020年4月23日

附件【疫情期间教职工外出请假条.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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